被控行贿220万,其公司被控单位行贿1600余万
采写:新快报(微博)记者 黄琼 实习生 成新蕾
他是富甲一方的粤北山区大款,也曾是台前光鲜的全国人大代表,更是和官员关系密切的红顶商人……“粤北首富”朱思宜行贿曝光引发韶关官场地震,首当其冲的便是其靠山“韶关政法一哥”——原韶关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叶树养,更牵涉到31名厅处级干部被查。朱思宜经营的宜达燃料公司被控单位行贿1600余万元,其本人向叶树养等个人行贿250余万元。
案件在河源市中院异地审理,朱思宜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其不服重判上诉。新快报记者获悉,今天,该案由广东省高院在河源市中院进行二审开庭。
单位行贿:向韶钢领导献金1663万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韶关宜达燃料公司(下称宜达公司)系被告人朱思宜和其弟弟朱方宜于1996年1月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煤炭和矿产品的批发、代购代销等业务,朱思宜占公司80%股份,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宜达公司自1999年开始向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韶钢集团)供应煤炭,并于2006年2月签订了为期5年的战略合作协议。
据指控,宜达公司从2002年至2008年上半年,由朱思宜及其小舅子——公司副总经理杨仲生(在逃),代表公司送给韶钢集团第一物资公司(供应处)原副经理阎蜀南、韶钢集团原副总经理黄旭明、原董事长曾德新回扣、财物共计1663万元。
其中,送给阎蜀南现金以及一套房屋等共计1400万元,送给黄旭明223万元,曾德新40万元。
另外,宜达公司为逃避运煤车队的交通违章处罚,朱思宜分6次送给时任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的叶树养(另案处理)30万元。
个人行贿:行贿曝光欲再贿摆平
2008年5月,朱思宜得知阎蜀南被韶关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交代了收受其和杨仲生巨额贿赂的事实后,担心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遂找到叶树养送上200万元,请叶帮忙协调将此事摆平,叶表示同意。但没想到,叶树养不但没能摆平此事,反而因此引起了纪检部门的注意,随之落马。
20万“搞掂”人大身份
据查明,从2007年5月至2008年上半年,朱思宜为顺利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先后5次送给时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成勇20万元。朱思宜于2008年1月当选全国人大代表,杨成勇为其当选提供了便利和帮助。
辩解
被索贿接受潜规则 行贿全为公司利益
对于指控,宜达公司、朱思宜及其辩护人均提出异议,直指被控向阎蜀南行贿1400万元并不准确。其中,仅由朱思宜向阎蜀南经手送上100万元贿款,其余款项由杨仲生送出,而杨的账户上还有200万元,不排除其挪作他用的可能。
其同时认为,系因阎蜀南等人主动索贿,宜达公司被迫按潜规则送钱。
朱思宜称,在阎蜀南被查后,他为探听案情找到叶树养,送上的200万元贿款,系从公司账户支取,应定性为单位行贿罪。
至于向杨成勇行贿20万元,朱思宜认为自己并未谋取不当利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也经过了合法程序,“那是正常的人情往来,并不构成行贿”。其辩护律师认为,即便认定行贿也应是单位行贿,该笔款项系从宜达公司支取,且朱思宜竞当全国人大代表,“也是为了扩大公司影响力”。
判决
一审获刑16年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定,被告单位宜达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阎蜀南、曾德新、黄旭明、叶树养行贿共169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朱思宜作为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决定并代表公司行贿,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依法惩处。
被告人朱思宜为逃避法律制裁和谋取不正当利益,分别向叶树养、杨成勇行贿,两项共计220万元,又构成行贿罪,应数罪并罚。
因朱思宜行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但鉴于其能坦白供述行贿事实,可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轻处罚,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 被告单位宜达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800万元;朱思宜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朱思宜:行贿为何重判
对于判决,朱思宜感到震惊。其在会见律师时表示,即便认定受贿的杨成勇,也仅获判缓刑,“为什么我只是行贿还判得那么重?”其律师也提出,对行贿者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比较少见”。代理律师透露,朱思宜目前精神状态不错,但因其肺病严重,故已为其申请变更羁押方式。
据悉,宜达公司及朱思宜等人用于行贿的金额,多是以提取备用金的名义从公司出纳处提取,有些连借条都没写。
背景
韶关腐败窝案始末
“我不光送了200万元给叶树养,我还贿赂过31个厅处级干部呢!”
韶关系列腐败案至今已历时三年,涉案230人,其中包括31名厅处级干部、一个名震韶关的“粤北首富”和100多名大大小小的政府官员、企业老总。
这场风暴,从当地一个钢铁企业的供应处长身上,席卷开来。
阎蜀南,2008年,他刚从韶钢集团供应处处长转到集团属下原料厂任党委书记兼工会主席。很快,他便被刚退休不久的原董事长曾德新“连累”了。
曾德新被举报后,心虚的阎蜀南交代了自己收受供应商18万余元的事。办案人员在其家中搜到了1200万元现金和200多万元的存折,阎蜀南被“双规”。
很快,他便交代了接受“粤北首富”朱思宜贿赂,以及曾德新和时任韶钢副总经理黄旭明等人收贿的事。
这边阎蜀南等人相继“双规”,朱思宜坐不住了。他很快找到自己的靠山——时任韶关市公安局局长叶树养,送上200万元让其帮忙打听案情兼摆平此事。
消息打听到了,但叶树养却也因此牵涉其中,继而落马。
“我不光送了200万元给叶树养,我还贿赂过31个厅处级干部呢!”交代案情时,朱思宜的这番话把办案人员大吓一跳。相关干部逐个被调查、处分、退赃、判刑等,其中6个厅级干部、6个处级干部被起诉,共28人被刑事立案。这些人分别是:
时任韶关市公安局局长的叶树养,其涉嫌受贿人民币、港币1800多万元,另有人民币1600多万元来源不明,经两审后被判无期徒刑;
时任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的黄少雄,其涉嫌受贿1200多万元;
时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的杨成勇,被法院认定受贿20万元,判处缓刑;
时任韶关市检察院检察长的杨健,涉嫌受贿170万元;韶钢集团原董事长曾德新和原副总经理、时任韶钢集团顾问的黄旭明,分别受贿210万元和232万元。
而阎蜀南,被认定收受宜达公司等14个煤炭企业或个人共计1615余万元,美金12.8万元,另有65万元人民币、21.9万元港币、2.8万元美金来源不明,二审被维持判处无期徒刑。
行贿只认岗位不认人
朱思宜精准公关,从被刁难到获得VIP待遇
朱思宜是如何从韶钢集团突围并成为韶钢的铁杆拍档,享受独霸的VIP待遇?新快报记者从司法机关查明的大量事实中,还原了其从普通供煤商中脱颖而出成功突围轨迹:朱思宜始终“团结”在负责采购供应的干部周围,不认人只认岗位;与此同时,搞掂一把手,让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保证“权钱交易”顺利进行。
摸清人脉回扣公关
找人不在多,在于精确筛选。
韶钢窝案被曝光后,有关办案人员摸清了这一大型国企的“潜规则”。要想挤进韶钢推销,长期以来必须要过三个人的“关口”,朱思宜很快便摸清了。
第一个就是曾德新,他从1996年起担任韶钢集团董事长,直到2006年底卸任,2008年4月才正式退休,但在这2年里,他在韶钢仍然是“土皇帝”。
另一个重量级人物是黄旭明,他从1995年起任韶钢副总经理,2002年开始分管产、供、销各个环节,2006年退休,2007年卸任股份公司总经理,同年8月被返聘为韶钢集团顾问。
还有一个就是“官小权大”的阎蜀南,1996年到2007年,他历任韶钢集团供应处副处长、代处长、处长的职务,2007年开始担任韶钢集团原料厂党委书记兼工会主席。
这三人除了长期收受朱思宜的宜达公司所送的“回扣费”和过节费外,还有很多公司争相“进贡”,不仅有韶关的企业,还有阳江、清远、广西、湖南、山西的多家企业。虽然他们送的钱不如朱思宜多,但是一样能得到回报。
供应1吨煤送8元钱
2002年春节期间,时任韶钢集团第一物资公司副总经理的阎蜀南最先被突破。
“他是韶钢的供应处处长,宜达公司的煤想进入韶钢,必须经过他的同意!”朱思宜供称,没给阎蜀南送钱前,其经常刁难说煤的质量不好,供煤量也很少。给阎送钱后,就不再刁难了,煤的质量也合格,供煤量逐渐增加。亦因此,朱思宜辩称自己是被索贿,“是因为‘潜规则’被迫行贿”。
据阎蜀南交代,2002年春节某天晚上,朱思宜带人来到阎家中,向其介绍了宜达公司的有关情况后,提出“以后宜达公司会按向韶钢集团供煤数量每吨8元送钱给你”,希望在供煤上得到关照。阎并未立即答应,但其自称“就是默认了”。
两三个月后,朱思宜打电话约阎蜀南见面,他开着供应部的车来到韶钢集团南门口,朱思宜坐进车里,将一个装着钱的纸袋放在他的手上,里面是20万元现金。“此后的一年时间里,他每隔两三个月就这样给我送钱,每次20万-40万元……”阎蜀南说。
到2003年底,在总计送上100多万元好处费后,朱思宜称自己事忙,送钱的事就转交小舅子杨仲生代劳,并要求他进一步搞好与阎的关系。
阎蜀南交代,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杨仲生基本上是每个月都与其联系,每次送来几十万元的回扣。
巨款藏屋
家藏1274万现金 不少百元大钞发霉
这种合作很快随着阎蜀南的调任而结束。
2007年7月,阎蜀南调任韶钢集团属下原料厂任党委书记,8、9月份,杨仲生最后一次送上约90万元,“这一次将所有的回扣钱都结清了”。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2年至2007年7月,宜达公司累计向韶钢集团供煤209万余吨,通过朱思宜、杨仲生两人送给阎蜀南现金及财物共计1400万元,其中包括2003年杨仲生以其姐姐的名义,购得韶关市浪琴居一房及车位送给阎,价值66万余元。
以上收受的钱款中,有1274万元现金和200万元的存折,阎蜀南全部藏在浪琴居家中。案发后,办案人员在其房间床下、天花板、电视柜、走廊天花板、马桶、杂物间地柜搜到大量人民币现金、少量美元及港币。其中,包括有某银行封签的人民币百元钞票,10万元一扎,46扎共计460万元。或因长期不通风,不少百元大钞都长起了霉点。
提着200万现金求助叶树养
2005年下半年,韶钢集团副总经理黄旭明开始分管采购,掌管和审批进出厂物货。由于当时煤炭市场以及集团管理层的变化,有新的客户到韶钢洽谈煤炭业务,朱思宜担心韶钢集团减少宜达公司的供煤份额,在与阎蜀南亲密合作的同时,又增向黄旭明献金,以期争取到其帮助、支持。
在黄旭明任职和返聘期间,宜达公司分11次向其贿送了共223万元。
时任韶钢集团董事长曾德新和朱思宜都是湖南汝城县人,2005年两人在湖南同乡会上相识。其后,逢年过节,朱思宜都会上门拜访,“我知道他来找我,是想利用我在韶钢的影响把生意越做越大!”黄旭明交代说。
此外,朱思宜也毫不讳言,“他(曾德新)是韶钢的一把手,有他照顾,对我跟韶钢做生意帮助极大,所以我必须处理好与曾德新的关系。”经查,从2005年至2008年,每年春节期间,朱思宜务必送礼,累计送了40万元。
相关人员涉嫌受贿被查,朱思宜陆续向多人送钱望“脱身”
2008年4月,阎蜀南被查后,朱思宜很快有了不祥的预感。他立即动用起自己多年的关系,最先被其求助的当然就是“粤北政法一哥”叶树养。同时,他还想到自己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打算运用相关程序来保护自己,他随之又找到帮助自己成功获任全国人大代表的杨成勇。
●打通交警
超载运煤车免罚
2005年兴宁矿难后,全省煤矿关闭,宜达公司要到湖南收购煤矿,途中经过查超载的检查点常被交警处罚,这让朱思宜很是头疼。
很快,朱思宜结识了时任韶关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的叶树养,“粤北首富”傍上了“粤北政法一哥”。
在朱思宜的请托下,叶树养直接给高速公路交警大队队长邱德明打招呼,“以后宜达公司的车,除非是严重违章才处罚”。而朱思宜也在宜达车队车辆的挡风板上放上“韶关宜达公司”的标牌,让交警可以识别。此后,宜达公司车队的超载违章只是偶尔被罚一次。
为感谢叶树养,从2005年中秋节开始,朱思宜开始到叶家拜访,每次都送上5万元现金,6次累计30万元。
●请求摆平
提两袋现金家访
2008年4月,阎蜀南涉嫌受贿被查,朱思宜坐不住了。他当即找到叶树养探听案情。很快便得知办案人员从阎家查处了1000多万现金,他心知不妙,当即请求叶树养帮忙摆平,并主动说会给一笔钱。
据宜达公司出纳员提供证言称,同年5月,朱思宜称急需200万元现金,要其尽快提款。此后出纳连续10天,每天到银行以备用金的名义取款,终于凑足了200万元。
一天晚上11点多,朱思宜带着两个旅行袋来到了叶家,袋中是沉甸甸的200万元,称是摆平的疏通费用,叶树养答应了。几天后,朱向其询问进展,叶称已找了相关部门和人员,让其放心。但此时的叶树养,早已进入了办案人员的视线。
●为挂名衔
给人事官员送钱
2007年至2008年间,为成功获选全国人大代表,朱思宜曾多次向时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成勇贿送现金,后被认定共计20万元。
虽然朱思宜坚称自己只是咨询与求助,称自己并未谋取不当利益,且通过正当程序合法当选,但他也坦承自己向杨行贿是希望他能第一时间“爆料”,且在自己当选过程中“不反对”。而杨成勇在受审时也承认,与朱接触发现其文化素质等并不高,但考虑到其企业在韶关当地的影响较大,因此还是推荐其成为省人大代表。
●事败求助
送冬虫草盼对策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在得知阎蜀南被查后,朱思宜第二时间找到了杨成勇求助。
2008年6、7月份,其来到广州找杨成勇,向其咨询若检察院或纪委找来要走什么程序,杨称必须证据很清楚,同时还要报到省人大。朱思宜让杨帮忙想想对策,随即送上用报纸包好的5万元现金。
同年8月某天晚上,其又打电话约出杨成勇,称听说检察院要找他罢免其人大代表资格,杨称材料还没看到,但要罢免代表资格一定要证据充分才行。临走时,朱思宜再给杨送上5万元现金和两盒冬虫夏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