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7 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鞍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 )于2011年10月11日签署了《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 (2012-2013 年度) (此协议尚需获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其中铁精矿的定价基准为"不高于调整之前的前一半年度中国铁精矿进口到岸的海关平均报价加上从鲅鱼圈港到鞍钢股份的铁路运费再加上品位调价后的价格。其中品位调价以本公司前一半年度进口铁精矿加权平均品位为基准,铁精矿品位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百分点,价格上调或下调人民币 10 元/吨"。有关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10月12日发布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12-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公告》。 经本公司与鞍钢集团协商,鞍钢集团承诺在上述定价基准所确定的价格基础上给予优惠,优惠金额最低为前一半年度中国铁精矿进口到岸的海关平均报价的5%。该承诺有效期与《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2012-2013 年度)一致。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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