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据财新网报道,中国首例CPI数据泄密案已于近日宣判。记者近日获得涉案人之一伍超明的刑事判决书,得以获悉伍超明涉案的全部过程。伍超明是央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原副主任,因多次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向15个业内人士故意泄露国家宏观经济数据,涉嫌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伍超明曾签署保密协议
据悉,央行价格监测分析小组每季度都要出一份价格监测的分析报告,伍超明也是负责撰写这个报告的工作人员之一。在报告完成之前,通常宏观经济研究处会召开价格监测行外专家咨询会。负责撰写报告的人会得到相关材料。这些材料有的注明保密期限,有的注明“内部材料,仅供内部使用”。国家经济数据公布之前,召开会议时,每次都会首先说相关数据还未公布,仅供写报告使用,不能泄露给他人。
按照央行相关的保密制度,全行工作人员都要分级签署保密协议,入职时也接受过保密教育。伍超明亦曾于2009年6月4日签署过保密协议。
未直接通过卖数据获利
检方指控,2010年1月至6月间,被告人伍超明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工作期间,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将其在价格监测分析行外专家咨询会上合法获悉的,尚未对外正式公布的国家宏观经济数据,多次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向15个业内人士故意泄露。此前,记者查证后发现,这15个业内人士除了一名学者、一名证券媒体记者、一名央行天津分行人士,其余12名人士均为券商或者基金公司人士,其中11名来自机构宏观研究部门,一名来自销售部门。其中包括博时基金、安信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东方证券、国信证券、财富证券等机构的相关人士。
据知情人透露,其中不少人是伍超明在为一些证券公司做课题时结识的,后来伍超明有时会被相关机构请去讲课,但并没有直接通过卖数据获利。“是否直接获利,并不是此案量刑的关键,主要还是根据涉及国家秘密的密级和项目的数量来量刑。”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青松告诉记者。
泄露行为累计达224次
国家保密局出具的国家秘密鉴定书证实,伍超明自2010年1月至2010年6月,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共计27项,其中2项系重复计算,向多人泄露的行为累计达224次。经国家保密局鉴定,这些故意泄露的经济数据中有224项宏观经济数据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伍超明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有期徒刑六年。
事实上,此类信息泄露情况在中国非常普遍。比如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加息等宏观决策等被认为是疑似泄密的重灾区。因为环节诸多,数据有可能在多个环节出现泄密点,而且由于信息传送的范围太大,调查、查处不易。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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