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支持和促进贵州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原则,明确了贵州发展的战略定位和经济发展空间布局。 《意见》明确,要把全面实施《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放在重要位置,努力消除工程性缺水和生态脆弱的瓶颈制约;进一步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稳步实施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避险搬迁工程。支持贵州开展煤炭矿业权审批改革试点,积极指导贵州加快煤炭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和修编,合理布局和有序投放矿业权。对重点煤炭资源开发项目,使用中央地勘基金、省财政出资的煤炭勘查项目,国家规划明确的煤炭资源开发配套勘查项目,以及已设煤炭采矿权的资源枯竭大中型矿山企业周边和深部不宜单独设置采矿权的零星分散煤炭资源勘查项目,优先审批设置探矿权。对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优先保障当地居民用气和在当地转化利用。 《意见》强调,全面完成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不突破规划约束性指标的前提下,支持贵州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管控、动态评估与适时修改机制;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等方面加大对贵州的倾斜支持力度;将贵州确定为全国开发未利用低丘缓坡实施工业和城镇建设试点地区,相关指标单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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