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经媒体披露的反面新闻引发社会关注。消息称,在河南郑州,农民工孩子如果想要接受城里学校的义务教育,除了要办齐各种手续,还要以开具医院相关证明的方式,说明享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农民工子女的智商问题。(据9月6日人民网)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们知道,作为规范我国义务教育过程中各方权利义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文规定了受教育者的权利以及国家应尽的义务。有关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的问题上,《义务教育法》做出了“可适当放宽”的规定,但并无关于入学前的适龄儿童智商测试的规定。通览该法律条款,在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做智商方面检测的规定只字未提的前提下,河南郑州的学校却堂而皇之地一意孤行,此等霸王条款,俨然一副活灵活现的“土皇帝”嘴脸。
或许,郑州有关方面会振振有词地说,《义务教育法》并没有明文规定不可为适龄入学的农民工子女测试智商。诚然,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可能将所涵盖领域中所有有可能的发生均事无巨细地一一规定。允许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应该怎样,法律的边界只涉及原则。《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二条中规定:侮辱、殴打教师、学生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侮辱者,欺侮羞辱也。不仅使对方在人格上感觉矮人一截,更在名誉上让人蒙羞的行为,即为侮辱。由此看来,为农民工子女测智商的行为,业已造成了对农民工及其子女人格和心理的侵害。这就像我们上街时被民警要求自证精神正常,去餐厅就餐时被服务员要求证明能够正常吞咽,不仅仅是多此一举,更极尽挑衅之能事。
为即将入学的农民工子女测智商,不仅不符合我国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更会给农民工子女造成心理上的阴影。弗洛伊德认为,人在幼年时的经历,尤其是幼年时在心灵层面遭受的创伤,有可能影响其今后一生。因为,为农民工子女测智商,这种行为本身不仅无知,更加轻狂。无知是因为违背《义务教育法》的有关条款,轻狂是源于“5加7等于几”、“爸爸的名字叫什么”等测试题。以此类问题、此种方式实施儿童的智商测试,让人怀疑测试者本身是否存在脑残的问题。认识一猖狂,行为便变态。当教育机构肆无忌惮地践踏人们的内心,教育面向未来,便只能制造通向未来的断档。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不仅仅是教育领域的问题。从现阶段看,因为政府办学能力、社会对教育的投入以及当前庞大的适龄儿童队伍等现实问题,使得“教育”成为备受发展诟病的核心。牵涉到教育二字,有些现实问题的解决是我们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些问题则来自体制机制层面。在显性问题亟待解决的前提下,一些教育机构和部门,还是少出些“幺蛾子”为妙。其实,国家关于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测试方面的规定非常严格,尤其是涉及义务教育的问题,更是谨慎、客观。无奈完备的规定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恶搞”变为一纸空文, 暴露了教育法规的执行方面的缺陷。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工这一群体早已融入了城市的血脉。当随着时间的流逝,如今年富力壮的农民工渐渐老去,我们扪心自问,这一为推进城市化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重要群体,他们和他们的子女,为何得不到我们的善待?当今城市对农民工在制度方面所形成的歧视终将成为历史。无论是面对农民工也好,面对社会的弱势群体也好,在当下首先学会善待和尊重,让我们的后人少些自责和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