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临时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1月9日上午9:00在杭钢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46,02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08 %。公司董事长李世中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和主持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副董事长汤民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546,021,088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上海方达律师事务所楼乂来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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