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国内“亿吨煤炭俱乐部”成员有望增至12家,煤炭资源将愈加集中。 近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煤炭资源勘探、结构调整、煤矿建设、循环经济等16个指导意见。协会称,指导意见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 煤炭工业协会在《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十二五”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到2015年,规模以上煤矿企业数量控制在4000家以内,形成12个亿吨级、16个5000万吨级特大型煤炭企业。煤矿数量控制在1万处以内,建成安全高效煤矿600处,千万吨矿井(露天)60处。 在煤炭产业结构上,形成以煤为主,煤电路港化和装备制造、煤炭物流等相关产业联营或一体化发展格局。有序发展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等现代煤化工项目。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国家能源“十二五”规划,及煤炭“十二五”规划出台之前,煤炭工业协会作为社团组织发布上述指导意见,其约束力和执行力略显不足。 12个亿吨级煤炭“大鳄”待产 煤炭协会“12个亿吨级、16个5000万吨级特大型煤炭企业”的设想,已经远超国家能源局规划。 去年11月,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全国煤炭工作会议,提出到2015年我国将形成10个亿吨级、10个5000万吨级特大型煤炭企业。 一位参与煤炭“十二五”规划编制的人士称,“上述目标与官方口径并不一致。协会应是从行业研究角度提出发展目标,照顾到地方发展规划。” 2010年,国内煤炭年产亿吨的企业只有5家,分别为神华、中煤、大同、陕西煤化;5000万吨以上煤矿企业10家,包括河南煤化、陕西潞安、内蒙古伊泰等,这些企业最有可能进入亿吨之列。 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晋、陕、蒙、宁等产煤大省均在“十二五”筹划培育亿吨级、千万吨级煤炭“大鳄”。 其中,山西提出组建4个年生产能力亿吨级企业、3个5000万吨级以上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内蒙古计划重组2个亿吨级以上煤炭企业、9个5000万吨级煤炭企业、19个千万吨级以上煤炭企业。 山东已经组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展定位是亿吨级煤炭集团;甘肃省规划建设1个亿吨级、3-4个千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河南省计划在“十二五”期间组建1到2个亿吨级煤炭集团;陕西省内则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煤炭产量已经过亿吨。 仅上述六个省份,便集结10个亿吨级煤炭大鳄。如果再加上神华、中煤两个中央企业,到“十二五”末国内亿吨级煤炭企业将超12个。 煤炭工业协会支持大型煤炭企业、大型现代化矿井建设;重点支持山西、鄂尔多斯(14.19,-0.05,-0.35%)盆地、内蒙古东部地区、西南地区和新疆五大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建设。这些地区将成为未来国内煤炭主要来源。 煤炭整合应力避垄断 国家安监总局研究中心史志斌告诉记者:“大集团、大型化是煤炭工业未来发展的方向。煤炭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煤炭工业协会认为,国家应鼓励煤炭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重组整合,提高竞争能力。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引导相结合,推 进小型煤矿兼并重组,大幅度减少办矿主体。 大型煤炭基地内资源应优先向大型煤炭企业集团配置,优先核准大型现代化煤矿建设项目。支持大型企业集团跨行政区域联合重组,提高抗风险能力。 煤炭工业协会在《关于加快推进大型现代化煤矿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建议,晋陕蒙宁地区鼓励建设年产1000万吨以上煤矿,东部地区鼓励建设年产600万吨以上煤矿,西南和中南地区鼓励建设年产120万吨以上煤矿。在条件适宜的地区鼓励建设大型露天煤矿,在蒙、新地区鼓励建设3000万吨以上露天煤矿。 到2015年大型煤炭矿井产量比重达到60%以上;矿井煤炭资源综合回收率达到50%以上,露天开采煤矿资源综合回收率达到90%以上。 2010年底,全国年产120万吨及以上大型煤矿661处,产量18.8亿吨,占全国的58%。其中千万吨级煤矿40处,产量5.6亿吨,占全国的17%。 随着煤炭产业集中,煤炭产业区域垄断的状况不可避免。多位煤炭、电力行业专家指出,在煤炭企业向大型化、集中化发展的同时,应避免走油气的老路子,深化流通领域改革,推进铁路运力市场化配置,完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刘振秋撰文建议,国家应尽快研究出台煤炭行业的产业政策,区分情况,严格控制煤炭企业市场销售占有率,避免企业滥用市场力量控制价格。 刘振秋认为,部分地方政府对煤炭企业的整合重组直接导致了煤炭企业市场集中度过高,抑制了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比如,北方某煤炭调出省新组建的煤炭集团公司的煤炭产量约占全省的70%,形成了新的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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