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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衬塑复合钢管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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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重庆鑫中贸 发布时间:2011/3/18 阅读:2220次 【字体:大 中 小】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给水衬塑复合钢管(以下简称衬塑钢管)的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1.0MPa,公称通径不大于150mm,输送生活饮用冷热水的给水衬塑钢管。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44-一1997 金属管 弯曲试验方法 GB/T 2102--1988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GB/T 3091—1993 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GB/T 3092——1993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 17219——1998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3 标记 3.1 产品标记 产品标记由衬塑材料代号,公称通径组成。 3.2 标记示例: SP-C一(PVC-U)一DNl00 公称通径100mm内衬硬聚氯乙烯钢塑复合管。 4 要求 4.1 材料 4.1.1 被衬塑的钢管应符合GB/T 3091、GB/T 3092中普通管的要求。 4.1.2 衬塑钢管内衬塑料管应采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塑料给水管原料进行制造. 4.2 衬塑钢管的尺寸及偏差应符合表1的要求。 4.3 外观 4.3.1 钢管内外表面应光滑,不允许伤痕或裂纹等.钢管内应拉去焊筋,其残留高度不应大于 0.5 mm, 4.3.2 衬塑钢管形状应是直管,两端截面与管轴线成垂直。 4.3.3 衬塑钢管内表面不允许有气泡、裂纹、脱皮,尤明显痕纹、凹陷、色泽不均及分解变色线. 4.4 性能 4.4.1 结合强度:冷水用衬塑钢管的钢与塑之间结合强度不应小于0.2MPa(20N/cm2),热水用衬塑钢管的钢与塑之间结合强度不应小于1.0MPa(100N/cm2). 4.4.2 弯曲性能:管径小于等于50mm衬塑钢管经弯曲后不发生裂痕,钢与塑之间不发生离层现象. 4.4.3 压扁性能:管径大于50mm衬塑钢管经压扁后不发生裂痕,钢与塑之间不发生离层现象. 4.4.4 卫生性能:内衬塑料管卫生性能应符合GB/T 17219的要求。 4.4.5 耐冷热循环性能:用于输送热水的衬塑管试件经三个周期冷热循环试验,衬塑层无变形裂纹等缺陷,其结合强度不低于4.4.1规定值.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 衬塑钢管的外观形状可用目测检验。 5.2 尺寸 衬塑钢管的尺寸应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其尺寸和偏差应符合表1的要求. 5.3 结合强度试验 从样品管上任意截取长度20mm管段为试件.如图1所示,在常温下,将试件水平置于测试平台上,逐渐施加压力于内衬塑料管上,剪切钢管与内衬塑钧管的同时,测量其结合面离折时的压力值,并按公式(1)计算剪切强度: 5.4 弯曲试验 在样品管上任意部位截取适当长度的管段作为试件。按GB/T 244规定。在常温下,将试件置于模具上,试件弯曲10度,模具曲率半径为试件外径8倍。试验时,试件不带填充物.试验后,从弯曲圆弧的中部将试件截开,检查钢塑之间有无肉眼可见的分离现象。 5.5 压扁试验 在样品管上任意部位截取长度不小于50mm的管段作为试件. 在常温下将试件如图2置于两块平行的平板之间夹住。钢管焊缝与荷载呈90度,然后施压于平板,将试件压至外径的2/3. 5.6 卫生性能试验 按GB/T 17219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5.7 耐冷热循环性能试验方法 取200mm长管段试样,浸于95℃土2℃热水中30min,取出后在常温中自然冷却10min,再浸入5℃土2℃冷水中30rain,取出在常温中搁置10min,以上为冷热循环1个周期,共做三个周期。之后截取试件中段20mm按5.3规定做结合强度试验. 6 检验规则 衬塑钢管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 组批、抽样 衬塑钢管的组批与抽样按表2要求。 6.2 出厂检验 6.2.1 衬塑钢管每批产品需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6.2.2 出厂检验项目分别为本标准4.2、4.3规定的项目。 6.2.3 出厂检验应逐根进行.并剔除不合格品。 6.3 型式检验 6.3.1 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定型时; b)产品的设计、工艺和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 d)正常生产满一年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3.2 型式检验项目: 热水用衬塑钢管,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规定的全项. 冷水用衬塑钢管,检验项目除4.4.5外的本标准要求规定的其余项目。 6.3.3 型式检验的试件应在出厂检验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卫生性能试件取1根。 6.3.4 型式检验中卫生性能不合格,则判该批不合格,不得复检. 其余项目检验,如发现任一项、任一件不合格,应加倍抽检,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复检后仍不合格,则判型式检验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7.1.1 衬塑钢管外壁应标上产品标志、生产企业名称、执行标准号. 7.1.2 在输送冷水和热水的衬塑钢管外壁分别按有关色标的规定用色彩做有两条对称的直线条标记. 7.2 包装 应按GB/T 2102—1988中2.1捆扎包装,每根钢管两端应封套.每捆产品应挂有两个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有以下内容:产品名称、产品标记、数量、批号、标准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名称和地址. 7.3 运输 衬塑钢管在运输过程中,不应抛摔或剧烈撞击。 7.4 贮存 衬塑钢管应平直堆放在阴凉处,并远离热源、火种。不得长期堆放在室外阳光直射和严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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