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卫生部的说法,在乳品标准起草审定工作中,上述二位既不是70多人的专家组成员,也不是300多人的审评委员会成员,但他们受邀参与了乳品标准制订的几次讨论。
——编 者
传真件展示部分事实
本报社会版11月28日刊发《谁在制订食品安全标准》,通过采访魏荣禄和曾寿瀛等参与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制订讨论的专家,回顾乳品新国标出台过程。他们介绍,巴氏奶、生鲜乳、酸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初稿由企业起草,并对最终送审稿的标准为何发生变化表示了困惑。
就此问题,卫生部表示,初稿的起草工作由包括协调小组和专家组的工作组来完成。
“2009年我们见到的初稿,起草单位确实列出了企业。” 79岁的西部乳业协会执行副会长魏荣禄向记者表示,“不只我亲眼所见,参与讨论的专家,只要手头上留有原来的讨论稿,都能证明这件事。”
据魏荣禄介绍,开始参与乳品新国标讨论时,《杀菌乳安全标准》(即巴氏奶)与《灭菌乳安全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在前言部分就列明了:起草单位为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和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鲜乳安全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也标明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和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他给记者发来了三份乳品安全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传真。
魏荣禄的说法,得到了另一位参与者的证实。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曾寿瀛,今年80岁,他也找到了当时的讨论稿,版本与魏荣禄提供的一样。
责任赔偿企业起草标准遭质疑
2009年,参与讨论时,就生乳、巴氏奶的起草企业,曾寿瀛曾提出质疑。他认为企业要作为起草单位,应考量以下三个因素:第一,生产该产品有多少年历史;第二,消费者认知程度有多高;第三,最近几年对社会、对消费者有没有过错。2009年,蒙牛生产巴氏奶的历史不过两三年,市场占有率不高。更重要的是,蒙牛和伊利是三聚氰胺事件的责任赔偿企业,将它们列入标准的起草单位不妥。
“我不反对企业参与起草,比如光明作为酸奶的起草单位,我没有觉得不妥。事实上,酸奶标准,不管是在制订过程中,还是在出台之后,在业内和专家当中,我没有听说什么大的争议。” 曾寿瀛说。
2009年8月15日,在乳品安全标准专家委员会会议上,时任卫生部监督局副局长的苏志表示:“卫生部主持制订的乳品安全标准不会被一两个乳品企业所左右,请大家放心。”
可是,他们两位回忆,在讨论过程中,并没有见过其他版本的征求意见稿。虽然在后来公布的乳品安全标准中,乳品企业不再作为起草单位出现,但也没有列明起草单位和起草人。最后公布的版本,究竟是在上述企业草拟的初稿基础上做修改,还是重新组织其他专家和单位起草的,曾寿瀛表示他并不清楚。
“生乳的较高标准,是完全能做到的”
至于2009年8月19日的会议上,形成的是不是最终送审稿,曾寿瀛说:“这次会议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的王君口头表示,当天会议形成的一致意见为专家讨论的最终送审稿,准备上报给卫生部。”
新标准公布之后,出现一种说法,认为中国的乳品标准是世界上最差的。“这点我个人并不赞成。只是生乳的指标争议比较大,没必要扩大到质疑所有的乳和乳制品,我们有些乳品标准比国外还严格。我和牛奶打交道近60年,了解生乳的菌落和蛋白质水平是人为可控的。通过加强奶牛的饲养管理、改善饲养条件,加强挤奶卫生,都是可以提高标准的。我们之前主张生乳的较高标准,是完全能做到的。”他说。
曾寿瀛表示,现在卫生部门已经不再承担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能,收集相关数据有困难。比如生乳的数据,应该由农业部门提供。卫生部在制订相关标准时,确实存在客观难处。
他认为,标准如何改变的关键环节等信息,应该向参加制订标准的业内专家以及主要的乳品企业公开,让他们了解决策过程。如果反对的声音较大,可以再次组织相关专家参与讨论。有不同意见很正常,可以在相互交换、沟通中达成相互理解。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和恐慌,他并不主张所有信息完全向全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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